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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机动车尾气排放 打赢京津冀“蓝天保卫战”
发表于:2020年06月02日
5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同步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这一条例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首个立法协同项目,聚焦共同领域、解决共同问题、承担共同责任,在核心条款、基本标准、关键举措上都保持了一致,做到了立法同步、实施同步,为京津冀三地携手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区域联防联控,是我国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经验之一。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京津冀区域是联防联控的先行者和受益者。2013年9月,国家发布“大气十条”,提出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2013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成立,三地资源共享,责任共担,相互支持,不断推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深化。其合作领域逐步扩大,从最初共同研究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互通工作信息,到开展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区域环境联动执法,再到标准、政策、资金等领域的全面合作。空气一体,休戚相关。深化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也是当前应对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的必要手段。
聚焦当下大气污染治理难题,更需要握指成拳的制度合力。截至2019年底,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636万辆,是全国机动车保有量最高的城市,外埠进京货车日均约3万辆次,长期在京使用的外埠客车有100余万辆,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达4万台至6万台。2018年pm2.5源解析显示,在细颗粒物(pm2.5)本地排放中,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移动源”排放占比达45%,已成为北京市pm2.5的首要来源。而在天津、石家庄等大气污染较为严重的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对pm2.5的贡献率也较高,加强京津冀三地对机动车的协同治污关乎蓝天保卫战的成色。
在京津冀三地建立超标车辆信息平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系统,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实现超标排放车辆数据共享,是协同治理的基础保障。具体来说,《条例》实施后,重型柴油车检出尾气超标,就不只罚款和劝返那么简单了。生态环境部门会出具维修复检催告单,规定工作日内维修复检合格才能“销号”,否则就会被录入超标排放“黑名单”。这份“黑名单”将在京津冀三地共享,这意味着,排放不达标的重型柴油车在京津冀三地将“寸步难行”。
三地协同共治同时兼顾各自发力重点。贯彻落实条例,北京明确强化源头防控,抓新车监管;聚焦高排放车,抓在用车监管以及统筹相关环节,抓油品监管三方面用力。天津市将重点抓好调整运输结构、天津港建设绿色港口、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环保检验、柴油车安装在线监控等多项新任务。河北省将在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提高铁路运输能力和比例,全面排查重点用车单位,加快尾气治理和老旧车辆淘汰步伐等方面取得进展。
作为我国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三地同步实施,还将启动三地人大协同执法检查的一系列探索,带来更多的制度创新,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凝聚更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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