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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 我省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优化执法方式 提高执法效能
发表于:2021年04月16日
进一步厘清执法职责,压实执法责任
一是建立全省执法事项目录清单,落实执法履职责任制度。2021年6月底前,建立全省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并落实年度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委托乡镇行使执法检查权、当场处罚权,选择部分市、县开展执法履职评估试点。二是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探索建立河南黄河流域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和行政、刑事、民事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问题线索通报反馈和信息共享机制,落实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培训等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统筹执法资源
一是建立举报投诉快速办理制度,严格落实举报奖励机制。拓宽微信、网络举报渠道,探索互联网支付举报奖励,规范举报投诉基金发放管理,修订完善举报保密管理制度。二是建设执法智能监管平台,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加快河南省智能监管执法平台和智慧办案系统建设,建设省厅无人机指挥管理平台,探索实施拓宽政企合作渠道和方式,实现无人机辅助执法全省覆盖。三是健全执法监测工作机制,发挥第三方机构支撑保障作用。探索适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执法垂直管理模式的县区级“局队站合一”运行方式,探索以政府公共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辅助执法。
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防止权力滥用
《方案》强调,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细化实化各项工作措施。对有明确时间节点的任务事项,要列出责任清单、时限清单、措施清单,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事项,要明确阶段性目标和推进落实措施,确保有序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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