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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未经正规设计,形同虚设

发表于:2021年07月10日

“你的这个报警限值严重错误!远远超过了规范要求的范围!”

“不知道啊,你们专家来了我们才知道……”

6月23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六组的危险化学品专家宋东日在检查企业厂区中控室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时发现,报警器报警限值设置远远高于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本起不到预防事故的作用。

这是一家有着60年发展历史的、集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化学制药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驰公司)年产硫酸二甲酯50000吨、硝基甲烷7000吨、工业硫酸150000吨。同时还生产氟硅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铵、亚硫酸氢钠、o-甲基异脲、亚胺络合物等产品。

督导核查组专家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中控室内的硫酸二甲酯报警器的一级和二级报警限值分别超过了直接致害浓度2倍和5倍。

宋东日告诉记者:“硫酸二甲酯属于高毒类危化品,具有急性毒性及致癌性、急性毒性类似光气,其危害性甚至远远超过氯气,一旦发生泄漏,危害极大。按照国家标准,即便受仪表制造技术条件所限仪表测量存在困难时,有毒气体探测器的一级报警设定值也不得超过5%idlh(直接致害浓度),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值最大也不得超过10%idlh,企业实际设置的报警值为2倍idlh和5倍idlh,根本起不到预防事故、保护现场作业人员的作用。”

此外,苟正华在中控室检查3万吨/年硫酸二甲酯装置dcs系统时发现,该系统仅能监视,不能实现自动控制,不能满足《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

在硫酸二甲酯罐区,专家们现场指出,硫酸二甲酯泵区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装置区和重大危险源罐区已经安装的有毒气体检测器位置及数量都不满足规范要求,经查属于企业自行安装,均未经过正规设计。针对这一重大事故隐患,督导核查组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正规设计、规范整改。此外,专家针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现场仪表阀门存在的问题、仪表自动化制度建设、安全设施变更管理,向企业给出了整改建议和技术指导。

在查阅湖北富博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博公司)的资料时,督导核查组消防专家提出质疑并询问企业员工:“你们2020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怎么是富驰公司的?”

“富驰公司与富博公司原来是一家公司,所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就做成了一份。”企业员工解释道。

督导核查组消防专家随即指出,富驰公司和富博公司虽一墙之隔,但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同,却共用一套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等,未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是不合理的。

此外,两家企业在企业自查方面均存在自查不深入、未能排查出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且地市交叉检查也未能发现重大隐患。

第六督导核查组组长魏利军在企业反馈会上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认真总结督导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加强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确认。

在检查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顺石化)时,督导核查组危险化学品专家宋东日经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测量,指出两处重大事故隐患。

第一处隐患是两座苯储罐设计容积为1000m³,实际建设储罐容积为1600m³,苯罐与周边储罐防火间距不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经了解,企业未按设计容量建设两座苯储罐,私自将罐增高近5m,存在违规建设、超量储存行为,这正是此次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的重点内容。

第二处隐患是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没有独立设置,且苯气未按照有毒气体进行检测报警,不符合国家法令和规范的要求。

宋东日说:“苯是国家《高毒物品目录》中列为的高度危害化学品,必须安装有毒气体检测器。因为可燃气体检测器检测的是爆炸下限,其报警阈值远远超过了苯气职业健康危害的限值,采用可燃气体检测器不能及时有效检测出苯气的泄漏,可能会对员工造成中毒或长期严重的健康损害。”

另外,在检查消防水泵房时,督导核查组消防专家只看到了一部内线电话,专家指出:“消防电话是消防专用设备,不能用普通电话代替。”随后,专家来到配电室,发现也未设置消防专用电话。
专家介绍,按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电话总机,消防水泵房、配电间等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消防专用电话网络应为独立的消防通信网络,因为消防专用电话线路的可靠性关系到火灾时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是否通畅,不能用一般的电话线路代替。

在检查另一家企业武汉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时,督导核查组危险化学品专家苟正华查阅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发现,企业t206储罐存储介质由甲醇变更为液碱,t207和t212储罐存储介质由乙醇变更为燃料油,但企业员工仅提供了一般变更管理申请表,无法提供设计变更文件。专家苟正华指出:“储存介质由易燃液体甲醇变更为腐蚀品液碱,企业仅对清罐作业风险进行了管控,未对储存的安全条件进行分析,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可燃液体与腐蚀性液体同罐组布置,应设隔堤;碱液储罐地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通过检查反映出企业变更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安全管控不到位。”

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问题,督导核查组组长魏利军责令凯顺石化立即制订整改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未完全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管力度,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从重处罚。
安全管理不到位 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近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一组在北京进行检查,发现不少问题,令人深思和警醒。
最焦急的事:
一次次消防水出不来
现场直击:6月22日,督导核查组在北京北水嘉伦水产品市场有限责任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水泵结合器区域未设置明显标识,也未设置护栏,被停放车辆占用;喷淋泵控制箱启泵按钮虚接,喷淋水不能正常喷出。6月23日,督导核查组在对北京千喜鹤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微型消防站存在消防水带接不上、消防栓打不开等问题。督导核查组责令两家企业多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演练。
现象反思:如果把功夫下在平时,勤检查、多维护、常演练,就能杜绝此现象发生。
改进建议:多练,熟能生巧;多查,总会心安。
 

最无语的事:

一张张表格显示出造假
现场直击:督导核查组在一家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安全监控系统上输入的数据与连锁预警信息参数对不上。当专家指出问题后,工作人员解释称安全监控系统上输入的数据错误。十几分钟后,工作人员提供了一张新的数据表,想证明其没有错。专家发现,新表格上面的数据较原表格数据简单,缺少相关信息。几经询问后发现,新的数据表是该工作人员现做的。
现象反思:临机应变不是能力强的表现,亡羊补牢才是必要之举。
改进建议:端正态度,认真落实制度。
 

最难堪的事:

一回回空气呼吸器戴不上
现场直击:6月22日,督导核查组专家询问一家企业是否开展过员工佩戴空气呼吸器演练,该企业负责人底气十足地回答道:“5分钟多即可完成佩戴。”专家听后指出:“有的企业员工几十秒就能完成,1分钟都是慢的。”6月23日,督导核查组在北京龙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油库)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名员工在3名人员的指点和帮助下,仍然没能正确佩戴好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最后,在督导核查组组长孙广宇的指导帮助下才佩戴成功。
现象反思:窥一斑见全豹。一次应急消防器材的佩戴,可以折射出企业平时的培训演练水平。督导核查组只能助力推动,抓安全还需企业增强内生动力。
改进建议:练,练,练,练为战。
 

最气愤的事:

一句句牢骚里透着不满
现场直击:6月22日,督导核查组在一家企业检查时,一名企业人员在督导核查组后面牢骚不断,“以前归区里管的时候没人查,现在归市里管了,天天有人来查。”“天天查,查吧,查停了算了。”
现象反思:企业呈现出来的安全隐患固然可怕,思维认识上的隐患更可怕。牢骚不能解决问题,有时只有悔过才能自新。
改进建议:回头看,接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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