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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未经正规设计,形同虚设
发表于:2021年07月10日
“不知道啊,你们专家来了我们才知道……”
6月23日,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第六组的危险化学品专家宋东日在检查企业厂区中控室的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时发现,报警器报警限值设置远远高于规范标准的要求,根本起不到预防事故的作用。
这是一家有着60年发展历史的、集精细化工、农用化工、化学制药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湖北远大富驰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驰公司)年产硫酸二甲酯50000吨、硝基甲烷7000吨、工业硫酸150000吨。同时还生产氟硅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铵、亚硫酸氢钠、o-甲基异脲、亚胺络合物等产品。
督导核查组专家现场检查发现,企业中控室内的硫酸二甲酯报警器的一级和二级报警限值分别超过了直接致害浓度2倍和5倍。
此外,苟正华在中控室检查3万吨/年硫酸二甲酯装置dcs系统时发现,该系统仅能监视,不能实现自动控制,不能满足《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
在硫酸二甲酯罐区,专家们现场指出,硫酸二甲酯泵区未按照国家标准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装置区和重大危险源罐区已经安装的有毒气体检测器位置及数量都不满足规范要求,经查属于企业自行安装,均未经过正规设计。针对这一重大事故隐患,督导核查组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正规设计、规范整改。此外,专家针对企业重大危险源现场仪表阀门存在的问题、仪表自动化制度建设、安全设施变更管理,向企业给出了整改建议和技术指导。
在查阅湖北富博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博公司)的资料时,督导核查组消防专家提出质疑并询问企业员工:“你们2020年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怎么是富驰公司的?”
“富驰公司与富博公司原来是一家公司,所以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就做成了一份。”企业员工解释道。
督导核查组消防专家随即指出,富驰公司和富博公司虽一墙之隔,但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同,却共用一套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消防供配电系统、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等,未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是不合理的。
此外,两家企业在企业自查方面均存在自查不深入、未能排查出存在的重大隐患问题,且地市交叉检查也未能发现重大隐患。
第六督导核查组组长魏利军在企业反馈会上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隐患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彻底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地方应急管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认真总结督导核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加强对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确认。
在检查武汉凯顺石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顺石化)时,督导核查组危险化学品专家宋东日经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测量,指出两处重大事故隐患。
第一处隐患是两座苯储罐设计容积为1000m³,实际建设储罐容积为1600m³,苯罐与周边储罐防火间距不满足《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经了解,企业未按设计容量建设两座苯储罐,私自将罐增高近5m,存在违规建设、超量储存行为,这正是此次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导核查的重点内容。
宋东日说:“苯是国家《高毒物品目录》中列为的高度危害化学品,必须安装有毒气体检测器。因为可燃气体检测器检测的是爆炸下限,其报警阈值远远超过了苯气职业健康危害的限值,采用可燃气体检测器不能及时有效检测出苯气的泄漏,可能会对员工造成中毒或长期严重的健康损害。”
在检查另一家企业武汉恒阳化工储运有限公司时,督导核查组危险化学品专家苟正华查阅企业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发现,企业t206储罐存储介质由甲醇变更为液碱,t207和t212储罐存储介质由乙醇变更为燃料油,但企业员工仅提供了一般变更管理申请表,无法提供设计变更文件。专家苟正华指出:“储存介质由易燃液体甲醇变更为腐蚀品液碱,企业仅对清罐作业风险进行了管控,未对储存的安全条件进行分析,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可燃液体与腐蚀性液体同罐组布置,应设隔堤;碱液储罐地面应进行防腐蚀处理。通过检查反映出企业变更管理存在较大漏洞,安全管控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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