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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河北多措并举开展治本攻坚

发表于:2021年08月14日

今年以来,河北省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上半年,河北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5,同比下降9.7%,为2013年以来历年同期最好水平。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1至6月,河北省pm2.5平均浓度4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0%,超年度目标9个百分点,高于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下降幅度9.1个百分点。4、5、6月份,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35微克/立方米、30微克/立方米、28微克/立方米,连续三个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7月份,pm2.5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0.0%,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单月历史最低。
今年上半年,受沙尘影响,河北省损失优良天16天,增加重污染天5天。经过全省上下不懈努力,扭转了不利影响,优良天数达到122天,同比增加4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平均为7天,同比减少2天,实现了优良天持续增加、重污染天持续减少。
4个重点城市“退后十”取得积极成效,邢台、邯郸市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位,石家庄、唐山排名位次同比提升。
01
坚持治本攻坚全面落实十条措施
今年年初,河北省委、省政府联合出台《河北省深入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明确了河北省进入新阶段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向、目标任务。河北省大气办印发实施2021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扬尘污染防治等8个专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目标任务。

坚持治本攻坚,全面落实十条措施。大力压减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全省关停3家钢铁企业及其他企业高炉15座、转炉11座、燃煤机组3台、独立石灰窑19家、砖瓦窑企业51家;关停4.3米焦炉7座,退出产能210万吨,石家庄、唐山市实现4.3米焦炉清零。

工业企业是污染治理的重头。今年上半年,河北省强力推进工业污染深度治理,完成钢铁企业深度治理项目368个,提标改造砖瓦、石灰、耐火材料行业炉窑436台;组织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会战,有效减少vocs排放。

为减少燃煤污染,严格控制钢铁、电力、建材等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承德、秦皇岛市纳入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其他城市大力推进“双代”改造扫尾工程。

为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实施重型车辆国六排放标准,达标整治国四及以上重型柴油货车7234辆。

02
加强督导帮扶严格督察执法监管
今年以来,河北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强督察执法监管,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提供了保障。

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积极推进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唐山、沧州、张家口、秦皇岛市反馈督察意见,指导督促制定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68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23个。同时,组织谋划对部分省直部门、省属企业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对石家庄、唐山、邢台、邯郸市开展“退后十”专项督察。

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先后组织开展2020-2021年秋冬季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扬尘污染、涉vocs企业帮扶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对3755家重点排污单位在线设备运行情况进行重点核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各类在线监测问题3700余个。

03
严禁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刀切”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实施差异化管控,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精准实施绩效分级,对47个行业3.6万家绩效分级企业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实施重污染天气差异化保障措施,将河北省涉气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减排清单,根据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一厂一策”制定差异化减排措施;对涉及民生和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予以优先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严禁“一刀切”。

“十四五”开局之年,河北省坚持力度不减、方向不变,持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统筹推进压能、减煤、治企、控车、增绿,全力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一系列治污攻坚措施的落实,让燕赵大地蓝天白云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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