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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举措落地,电价迎来改革!对今后用电有何影响?
发表于:2021年10月15日
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扩大上下浮动范围,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但需要分用户类别来看。
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做好今冬明春电力和煤炭供应作出部署安排,明确要求要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
10月12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通知》同时明确,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近期,煤炭价格明显上涨后,一些地方电力市场的燃煤发电交易电价已实现上浮,对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彭绍宗表示,此次改革明确,有序推动全部燃煤发电电量进入市场形成市场交易电价,将上下浮动的范围扩大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用电多的高耗能行业市场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让电价更灵活反映电力供需形势和成本变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激励企业增加电力供应,抑制不合理电力需求,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彭绍宗称,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高耗能行业无序发展,会增加电力保供压力,不利于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彭绍宗称,这次改革,明确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的幅度限制,有利于引导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多上浮一些,这样可以更加充分地传导发电成本上升压力,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改善电力供求状况;也有利于促进高耗能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彭绍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全面放开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扩大上下浮动范围,在电力供需偏紧的情况下,市场交易电价可能出现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但需要分用户类别来看,对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规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这样上浮不限,就是要让用电多、能耗高的企业多付费。
而对于其他工商业用户,单位产品生产用电少,用电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总体较低,市场交易电价出现一定上浮,企业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但总体有限。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考虑到不同用户的情况,还作了针对性安排:一是各地根据情况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进入市场,并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确保平稳实施。二是鼓励地方通过采取阶段性补贴等措施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优惠。三是继续落实好已经出台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制造业投资等一系列惠企纾困措施。
彭绍宗回应称,此次改革特别强调要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的稳定,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没有直接影响。如果市场交易电价上浮,会在一定程度推高企业(特别是上游生产企业)用电成本,对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电力供求状况,更好保障企业用电需求,促进企业平稳生产,增加市场供给,从总体上有利于物价稳定。总体来看这次改革对物价水平的影响是有限的。
万劲松指出,此次改革,明确居民,也包括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以及农业用户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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