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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五个精准”应对秋冬季污染 重污染次数同比减50%
发表于:2020年12月02日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进入秋冬季以来,受不利气象条件、污染物排放增加、区域传输等综合性因素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了数次空气污染过程。各地密切配合,开展联防联控,按照预测预报结果启动预警,采取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措施,有效降低了污染排放,区域实际污染程度较预测普遍减轻一个等级,达到重度的污染过程较去年次数大幅减少,程度减轻。
从污染过程的次数看,今年进入秋冬季以来,截至11月26日,京津冀及周边“2 26”城市共发生6次区域性污染过程,比2019年同期增加1次,属于正常波动范围。但今年6次污染过程中,只有2次是重污染过程(有城市出现重污染),其余4次为轻至中度污染。2019年同期出现的5次污染过程中,有4次是重污染过程,1次为轻至中度污染。今年的重污染过程次数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从污染程度看,去年5次污染过程pm2.5日均值的峰值浓度平均值为182微克/立方米,今年6次污染过程峰值浓度平均值为167微克/立方米,今年比去年下降8.2%。
10月1日至11月26日,京津冀及周边“2 26”城市共出现轻度及以上污染的天数为445天,比2019年同期减少94天,减少17.4%;比2015年同期减少231天,减少34.2%。优良天数增加了94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2.1%,比2019年同期升高了5.9个百分点;比2015年同期升高了14.8个百分点。
今年秋冬季,随着复工复产不断推进,相应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也达到年度峰值。为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过程,11月中旬,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区域预警提示信息。各相关省市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共有52个城市启动预警,其中49个城市启动橙色预警,3个城市启动黄色预警。各预警城市按照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根据各企业绩效分级水平,采取差异化减排措施,做到“问题精准、时间精准、区位精准、对象精准和措施精准”,实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努力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生态环境部派驻各城市的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对各地重污染应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帮扶。据初步统计,11月中旬预警期间,监督帮扶工作组共检查减排清单内企业2407家,发现有167家企业未落实应急减排要求,474家企业未制定或修订“一厂一策”应急减排预案,38家企业预案不符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要求。其中,山西吕梁和河南开封两个城市问题比较突出,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占比分别为32.5%和20.5%。
为做好秋冬季群众清洁取暖保障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监督帮扶工作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改造及燃气保供情况,开展专项排查。同时充分利用“12369”环保举报平台等渠道,对反映农村供暖保障方面的问题,第一时间派工作组现场核实情况,驻点督促、协调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从过去五年来看,12月污染通常比10月、11月要重,不排除再次出现重污染过程的可能性。生态环境部将会同中国气象局及相关省市加强形势研判,全力做到精准预测预报,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应对。
记者:近日有韩媒报道中韩跨境污染物传输问题,请问生态环境部对此怎么看?中韩就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了哪些合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友宾: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坚决向污染宣战,并取得显著效果,与2013年相比,中国2019年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下降42.6%,北京降幅达51.2%,今年1-10月,北京市细颗粒物浓度又比去年同比下降7.1%。
大气污染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需要合作应对。早在1995年,中日韩三国专家已就东北亚大气污染物传输进行了合作研究,2019年,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了相互传输影响的三国专家联合研究报告(基于2017年监测数据),主要结论是:大气污染是区域性问题,在同一空气流场内,区域内地区间的污染物存在相互影响,但三国主要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中,本地排放贡献都占主导地位。同时,科学家们也提出,由于目前主流空气质量模型的物理和化学机理还不完善,也有可能导致低估本地排放的贡献,高估区域长距离传输的贡献。因此,科学家建议改善空气质量还是要立足于大力减排本地的污染物,这与中国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的实践经验是相契合的,从我们的经验看,目前,加大本地大气污染物的减排力度是改善本地大气环境质量最有效的途径。
我们了解到,去年以来,韩国政府出台了《细颗粒物治理综合方案(2020-2024)》、《细颗粒物季节性治理制度实施方案》等政策举措,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三国专家的结论和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经验。
中国积极参与区域及与周边国家的双边大气污染防治国际合作,并取得良好效果。自1993年中韩政府签署《环境合作协定》以来,双方已召开23次中韩环境合作联委会会议,大气污染治理是其中的重要议题。近年来,双方环境合作进入快车道,先后签署了《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关于环境空气质量和沙尘监测数据共享协议》、《关于深化中韩环境合作的意向书》、《中韩环境合作规划(2018-2022)》等一系列双边合作协议。2018年,中韩环境合作中心在北京正式成立,2019年,双方整合形成中韩环境合作“晴天计划”旗舰项目,并启动了年度部级工作会晤机制。
今年11月11日,中韩环境部长召开2020年度工作会晤,双方部长就大气污染防治、推进中韩环境合作等议题进行了交流,表示将继续在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领域加强交流和合作。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我们的态度和立场是一贯的,不管外面有没有诉求、有没有呼声,中国都会把治理大气污染作为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推进下去,这是我们坚定不移要做的事。同时,中国愿意与包括韩国在内的周边国家进一步加强大气领域的交流合作,分享相关经验和研究成果,共同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我们的态度是完全开放和积极的。
记者:我想问一个有关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问题,我们知道,列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都是环境绩效表现好的企业,可以少检查、少打扰。最近有环保组织发现,河北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2020)》中纳入正面清单企业中,有20家企业2020年以来存在环境违规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请问生态环境部有何评论?下一步将如何指导地方加强正面清单管理?
刘友宾:我们关注到近期有媒体反映河北生态环境厅发布的《河北省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2020)》公示名单中,有部分企业2020年以来存在环境违规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处罚的情况。目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已经进行了核实处理,并向社会公开了有关情况。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今年3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截至10月底,清单内企业合计84179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24.9万余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7338个,立案处罚724件,各地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减免行政处罚939次。
各地普遍反映,通过半年多的贯彻实施,正面清单既提升了执法监督的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了执法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充分展现了生态环境部门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取得了良好效果。
需要强调的是,实施正面清单,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免于或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不等同于“不管不问”“降低要求”,而是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和非现场执法方式,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能够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要珍惜荣誉,洁身自好。对正面清单里的企业,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还是要通过远程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执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研究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适时发布正面清单工作典型案例,指导各地进一步明确正面清单的纳入条件和编制发布程序,对正面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支持和鼓励社会监督,明确差异化执法监管和激励措施,推动各地开展非现场执法,做好正面清单与相关制度衔接,进一步将正面清单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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